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这些落在纸面上的“案子”,压在群众心头,就是一个个难以翻篇的“日子”。为破解道交纠纷处置流程繁琐、化解效率不高、联动衔接不畅等长期存在的“中梗阻”问题,5月28日,炉霍法院召开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类型化治理联席会议,本次联席会议召集司法、交警、综治中心、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辖区内保险公司等多方力量,把过去“各管一段”的旧模式,真正拧成“全程共治”的一股绳。
会议没有客套寒暄,第一项议程便是“用数据说话”。会议系统通报了近三年辖区内道交案件审理及处置总体情况。数据显示道交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小额事故纠纷占比上升,体现群众维权意识增强;但涉人伤、多车、保险竞合等复杂案件仍存鉴定程序乱、赔偿标准不一、部门信息不互通等“老问题”。尤其牧区路段,牲畜占道、语言沟通不畅等因素,常使简单事故演变为棘手难题。
“复盘是为了精准施策。”会议传递出鲜明的问题导向——只有把短板晾在阳光下,治理的靶向才能打得准。
痛点明确之后,如何治?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建立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类型化治理工作方案》。这份沉甸甸的方案,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而是一份“行动手册”。它立足炉霍实际,从诉前调解到快速审理,从联动理赔到源头管控,细化了全链条举措,构建起分类治理、闭环管控的体系。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一份藏汉双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常见赔偿项目调解标准指引》。它被形象地称为道交纠纷处理的“度量衡”——医疗费要什么票据,误工费如何认定,白纸黑字,一目了然。这把“尺子”将发放到交警、调解员、保险公司手中,确保无论纠纷走到哪个环节,公道都不会走样。
机制落地,关键在协同;治理见效,核心在联动,会上,各参会单位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健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多元化解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
一纸协议,千钧承诺。从签字这一刻起,各单位不再是“接力棒式”的交接——交警认定完就了事,法院坐等立案。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并排跑、一起扛”的治理共同体。协议明确了信息共享、联合调解、事务协助、执行联动等硬性条款:交警出具认定书必须写全保单号;法院的朱倭法庭、“石榴籽调解室”将成为数据中台;司法所可受托为偏远牧区群众送达文书;保险公司需及时反馈理赔数额。每一个条款,都在试图打破那堵无形的“部门墙”。
“协议签了就是军令状。”院党组书记、院长桑陈在总结讲话中,没有虚话套话,提出了“三破”行动:一是思想要“破冰” ——别再抱着“各扫门前雪”的老黄历,签了字就是一家人,没有旁观者。二是行动要“破局” ——简易纠纷,调解委员会顶上,司法确认绿色通道随时开放;复杂纠纷,综治中心牵头会商。旅游旺季和虫草采挖季,“流动法律服务点”要扎到国道路口、乡镇村口,实现现场调解、现场理赔。三是协作要“破壁” ——信息共享常态化,委托送达5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交警发现被执行人车辆,依法协助查扣,让“老赖”在炉霍藏不住、赖不掉。
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在炉霍出了交通事故,不用求人、不用瞎跑、不用久等,甚至在家门口就能拿到赔偿款。


